法律问答

公司有一笔货款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大约7月才能到账,可以先注销国地税么?对收回货款有没有影响?

其它
2018-10-05 16: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注销和设立登记相反,设立登记先要去办理营业执照再到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
    注销是需要先注销税务登记再去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具体要看你属于国税局管还是地税局管,或者双方共管户
    如果是地税局直管户,只需要注销地税的税务登记就可以了。
    共管户的话两边是可以同时办理注销登记的,主要系统里没有欠税,发票都已经缴销了或者未领购发票,注销是很快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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