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样的,我做的是信息类网站,经常到竞争对手网站上抄信息,他网站的信息也都是由会员自己发布,现在他要告我侵权,已经发了律师函,说是根据著作权法,那法律上有没有此方面的规定呢?

消费者维权
2018-10-05 17:4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网站侵权存在有主动性侵权和被动性侵权两种类型:
    1.网站主动性侵权即网站转载别的网站或他人的作品既不注明出处和作者,也不向相关的网站和作者支付报酬,这就同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因为大多数网站都是赢利性质的经济组织,利用别人的劳动成果为自己牟利而又不支付报酬,因此,它是非法的。
    2.网站被动性侵权,主要是指在网站所不能控制的领域内本网站的用户有侵权行为的发生,经著作权人向网站提出警告后网站仍不将侵权作品移除的情况。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各项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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