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未婚先做爸爸``女方本是广州人``后来因为经济等原因女方一走了之``现在孩子6岁了``需要上学``所以我就想为孩子办理户口``我的户口是在从化的``于是我就到我的当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理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计划生育办和居委要求我处罚6W元人民币``我只是个打工一族``每月所得的工资就1100多点如何支付这高额的处罚``而且母亲在2008年的时候大病一场到现在为止我们一直都是欠债的``我这种情况该怎么面对``政府对待这些家庭该如何处理呢``?

2018-10-12 07:41: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孩子前,首先要办好的是生育证明或是准生证。
    如果生育的是第一孩,可以随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寸照片,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农业户籍的,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办理生育证明。
    如果你是生育第二胎的,可以先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或社区领取再生育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后连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证明你符合再生育条件的相关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办理。
  •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即有计划的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
    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