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

  我是1987年在医院出生的,今年刚刚大学毕业,现在家里有‘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光荣证’,请问这可以算是出生证明吗?如果不算,怎么办理?

  我朋友是1988年在农村的家里出生的,当时没有办理出生证明,这个月末想出国,到原居住地村委会开了证明,但大使馆说不行,让她做出生证明的自我陈述,再由人家决定是否批准,请问应该怎样写?

2018-10-12 09:45: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即有计划的生育。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
    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
  • 光有出生证明没抚养有权继承财产。
    1、如果你与养父母已经确立了正式的收养关系(有民政局办的收养证),那么,与亲生父母就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了,不能再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但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2、如果还没有与养父母建立正式的收养关系:只要能证明你是你亲生父母的子女,就能继承,不管他们是否抚养了你。没有出生证明,就在亲生父母在世时做一个亲子鉴定吧,有了鉴定结论证明你是他们的子女,就能继承。
  • 出生证的办理程序:
    1、父母身份证原件
    2、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
    3、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 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
    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出生证明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 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办理户口; 只要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即可。 计划外生育及非婚生子女上报户口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3、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4、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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