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有关离婚判决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我爸爸和后妈(他们都是再婚)由于多种原因感情不合,从去年开始分居,中途曾多次上诉离婚,但由于有一个小孩的原因,离婚协议没有生效。直到前不久法院才下判决书正式文件,但判决结果与他们的上诉协议不合,主要是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在判决前,后妈没有要求要带小孩,而我爸爸要求带养,且自分居后小孩一直由我爸爸带养,但法院却判给了她妈妈。现在我家的实际情况是我爸爸在再婚前有我和妹妹两个女儿,现我们都长大成人,能独立生活,爸爸没有经济负担,而后妈是低保家庭,且还要抚养与前夫的儿子,生活难以得到保障。请问如果我爸爸再上诉能否挣回我小妹妹的抚养权?

离婚
2018-10-12 21:1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中法院就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判决的依据有:
    (一)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二)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原则
    (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五)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六)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虐待等),分割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3、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