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兄弟多人,我老婆是独生女,城市户口。这种情况生育二胎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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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经夫妻双方申请,由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具体程序为:
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由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提交相关材料到本市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单独夫妇,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程序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由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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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生育证申办材料:
1、
结婚证(属再婚的需要提供
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和
收养情况证明;
3、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其它证明材料。
4、户口簿、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5、免冠近照各2张。
复印件经审查与原件无异后,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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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胎政策出台之前,农村户口生二胎需满足哪些条件, 农业户籍公民符合非农申请二胎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生第二子女:
1.夫妻一方因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是二等二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3.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
4.家中只有一个女孩,女方年满35周岁的;
5.夫妇双方都属再婚,男、女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只有一个孩子的;
6.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如果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女方年龄要达到28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除外。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夫妇,带者病例、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有关证明、同胞兄弟协议书,到村委会计生办申报,待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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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