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珠海的。我想问一下,现在有哪些法律法规规定生两个孩子(双胞胎)的就要结扎?不结扎就不给开计生证明,没有计生证明还是就不能登记户口,这样的规定合法?

2018-10-15 11:59: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若是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参考《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二)若是婚后发现对方转移或隐匿的财产,可以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参考《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有七类人员必须要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一)办理市外迁户的已怀孕或生育的人员(随迁入户除外);  
    (二)办理随迁入户、子女出生入户人员;  
    (三)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  
    (四)办理购买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人员;  
    (五)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证明,少儿医保人员;  
    (六)办理公务员招考人员;  
    (七)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以及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对拒不配合证明办理部门调查处理、拒不按证明办理部门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及市外迁户人员中有超生的,有关部门将不予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年内不予出具任何用途的计划生育证明。  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计划生育证明为本孕次内有效,其他计划生育证明自办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