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请问你一个问题:请问离婚协议书的全格式应该怎么写???有没有什么规定的??他第二次起诉离婚,现在法院说可协商离婚,女儿四岁,他说孩子给他,然后不要我的抚养费。在女儿的抚养权上,我争取不到,因为他有关系有人和钱。我想把结婚时的嫁妆电器等作为抚养费给女儿,请问在协议书上应该怎么写?还有在探视权上我想每个月要求把女儿带回我那儿住两天,在协议书应该怎么写?那如果他以后变故,只同意我看小孩,不让我把小孩带回去玩,那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请律师帮忙提建议。非常感谢 。急

离婚
2018-10-15 21:48: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后,产生法律效力。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协议书有一定的规范要求,可以自己书写,如果不会写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填写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的登记中心有提供,上面有各种条款,有特定的表格(注意:要填写在正式的表格上。)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有两大部分,一是财产分割,二是子女抚养,三是说明自己的离婚理由是自愿,这是离婚产生的重要基础。

  •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予办理。

    4、本办理过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