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夫妻关系长期失和,昨晚男方因怀疑女方有外遇将女方暴打,请问如要申诉离婚该怎样办?

离婚
2018-10-16 06:2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离婚赔偿的问题,涉及的情况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离婚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因此,女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同居”须是已婚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如果已婚夫妻一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 如果行为构成“同居”甚至“重婚”,且有证据证实,可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或第二项,主张损害赔偿
    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但获得赔偿须以离婚为前提。 (符合《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才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