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教下各位律师:

我父母是属于再婚家庭,各自都有儿女,我是母亲带过来的.请问父母的婚后房产和财产,我母亲可以留遗嘱公证了指定给谁吗?可以在不需要父亲的陪同和认可下一个人单独留遗嘱公证自己婚后的财产吗?因为我母亲有心脏病,她担心她随时会病发.谢谢各位!

公证
2018-10-16 10:2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财产公证的话,离婚财产分割时会比较容易处理:

    1、做婚后财产公证,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公证处会根据财产比例情况收费。
    2、证明是婚前取得的财产的方法:
    这部分不公证也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
    但需保留好那些财产取得时的发票或合同或产权证等能够证明财产取得时间是在结婚前的证据
    3、如果想把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公证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1)如果双方有关于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书面约定,即使不去做公证,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如果双方之间没有这样的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想公证为他的个人财产,就必须得到另一方的同意。
    4、如果想将婚后财产公证为一方个人财产:
    必须有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或是双方一起去并声明哪些财产归你个人所有,要审核的就是双方的协议、两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利证书等。

  •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 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2001年颁布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当旧的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有冲突时,旧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就自然失效了,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规定为准。综上所述,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不管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