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5岁半,女儿3个月,女儿是躲在外面生的,不敢回老家,听说计划生育很严,生完二胎一定要抓去结扎,不结扎的话就准备罚款5000元,是国家规定的吗?

2018-10-16 14:3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胎罚款—特殊处罚:
    1、国家工作人员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给予记过的行政处分,3年内不得评为先进;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
    2、农民、无用工单位的城市居民在社会抚养费缴纳后3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
    3、产假期间停发奖金、福利,孕期检查、分娩、产褥期的医药费自理。
  • 2016年二胎生育相关政策:

    1、新计生法启动,即为政策落地,之后出生的二胎均属合法生育;之前的仍按照原条例处理

    2、取消二胎证审批制度,改为生育登记制度,各省登记办法会相继出台

    3、删除晚婚晚育提倡倡议,取消晚婚假

    4、新法后的独生子女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新计生法前的生育的独生子女,仍可申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证的,相关奖励制度仍继续

    5、保留社会抚养费制度,未婚生育的,处二千至五千元罚款;生育时已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在被通知征收后三月内办理结婚手续的,可不予罚款处理。
  •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只需完成二孩生育登记即可。
    二孩生育登记,各地规定的做法或许会有所不同。但作为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先向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要求生育登记,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填写生育登记表即可,但需要当事人夫妻亲自办理,因为登记表上要实行书面承诺并由承诺人签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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