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天津的集体户口,但是现在辞职了在青岛工作,我的户口该怎么处理,主要是考虑孩子户口问题;可以转成青岛的集体户口吗?如果我在青岛买了房子

1:在贷款20期间内,我的产地证一直都是压在银行的么,还是还给本人,只是在上边盖个章而已。

2:我的户口是不是在房产证回到本人手内,也不可以落户,要等到还完贷款才可以落到房子的所在地。

3:如果房产证在自己手里,我自己的户口没有落下,那以后结婚生小孩,他们的户口怎么处理?不会是黑户吧?

4:再产地证回来后,贷款没还清,我可不可以再抵押房产证去贷款。

2018-10-16 15:0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下内容落户:  2016年0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虽然该房产实际出资人是你婆婆,但是房产证是你老公一人,所以你婆婆不是产权人。在夫妻婚姻期间,父母给子女购买房屋的,除特别声明是只给自己子女一个人所有,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夫妻可以自行处分该房产。
    现在老公自愿将房产完全归你所以,你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基本法律关系就是这样,如果期间还有其他纠纷,建议和律师详细沟通、寻求帮助。供你参考。
  • 这属于亲属投靠的情形,去派出所户籍科开亲属关系证明即可;亲属投靠情形: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关系;办理程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理条件: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
    (4)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
    (5)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地点(址):派出所户籍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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