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自己的户口是山西太原单位的集体户口,可以凭结婚证和房产证,让家属签户到房产(房产在长沙,房产是我独有)在所在地,可以吗?

2018-10-17 15:2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看您要买的房子属于什么性质,从你的字面上理解应该属于单位产权,俗称大产权。如果是这样的话:
    您的收益是房价比较实惠,价格比较低;
    您的风险也会有一些,产权这个问题国家不一定会承认,如果自己居住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过以后出售是一个比较大的麻烦。
    另友情提示: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
    至于能不能买,我无法帮您选择,只能说您自己选择。
  •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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