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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黄正桥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这个问题。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房屋房主只拥有所有权以外的使用、收益等权限,因其具有不同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上房屋的无偿性、福利性等特点,在买卖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买卖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详细约定房屋信息、价格、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三,农村房屋买卖也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第四,没有房产证的,要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宅基地转移的证明,以便未来办理房产证时使用。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