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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吴如袁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如何进行回避申请?”这个问题。
回避,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某一案件的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时,自行退出或依当事人申请退出案件审理的制度。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申请回避的对象为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等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回避,回避申请被驳回后,还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