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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蔡绍辉。
通常情况下,离婚时是没有所谓的赔偿或者补偿的,有关财产的部分需要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特别的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通常时均等的。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才会出现离婚损害赔偿的问题。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重婚的;
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当事人是不能仅仅以对方不让自己进家门为理由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但是,如果存在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比如夫妻一方患重病,另一方不让其进门并拒绝医治,那么当事人是可以在离婚的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