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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谢凤碧律师。
作为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首先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找哪个部门解决这个劳动争议,那么问题的答案来了,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解决,在投诉维权得不到解决后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不一样,劳动监察人员属于行政执法人员,劳动仲裁委的仲裁员属于准司法人员;
第二,行为性质不同,劳动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进行行政执法,劳动仲裁本身是一个准司法程序,劳动仲裁委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仲裁活动。
第三,法律后果不同,当事人对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做出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依法提起的是民事诉讼。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