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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乌鲁木齐庞志敏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股东能否申请公司破产”这个问题
《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申请,进行清算。
因此,股东不能单独申请公司破产,由法人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乌鲁木齐庞志敏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公司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哪些”这个问题
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的范围:
(一)住院起付标准:
1、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二)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比例:
1、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2、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三)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起付标准:
1、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2、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包括住院+门诊慢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