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内容
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乌鲁木齐庞志敏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哪几种”这个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就是公司进行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1、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流程:
(1)签订发起人协议。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3)组建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 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2、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设立流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发起人办理募股审核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有关文件。
(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募股申请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4)认股人认股、缴纳股款。发起人募股后,社会公众即可认股。
(5)召开创立大会。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