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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肖云崇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劳动争议判决书在开庭后多久下达的问题。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具体多久下达,要看仲裁委的效率。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肖云崇律师
主讲
上海-上海
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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