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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抵扣的含义是?

2020.07.27

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抵扣,消费税是价内税,已纳消费税的抵扣,有两种情况:一是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二是委托加工消费税应税产品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情况。所以,消费税抵扣范围是很有限的。

一、消费税抵扣的含义是?

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抵扣,消费税是价内税,已纳消费税的抵扣,有两种情况:一是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二是委托加工消费税应税产品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情况。所以,消费税抵扣范围是很有限的。

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二、什么是消费税

消费税(Consumptiontax/Excise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就其本质而言,是特种货物与劳务税,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费)环节征收的税。消费税之“消费”,不是零售环节购买货物或劳务之“消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消费税的征税项目是具有一定的选择性的,有目的性、重点地选择某些消费征收消费税,更好限制一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同时,消费税征收环节还具有单一性;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了解消费税的相关常识可以帮助自己正确认识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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