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咨询

网上看到他们的招聘信息,就和他们QQ联系,他们说要交100元押金我交了,他们说两天后送稿人员会到和你签合同,我们约好了时间,两天后时间快到了,他们就说让我交2000元保证金才能让我和他们的送稿人员见面,我就交了2000元,网上转账没有加急,所以隔天钱到了,他们说会安排时间和我签合同,过了一会,他们就说送稿人员刚联系他们公司说下车时发现稿件被偷了,让我在等两天,我等了,两天后也快到约好的时间了,他们又说要交50%的个人所得税才能让我和他们的松糕人员见面签合同,然后发现好像被骗了,我说我没有那么多钱,他们就说要不给我一天时间吧,我说一天时间也不行啊,我也没那么多钱,那我不做了,要求退钱给我,他们又说送稿人员安全返回钱才能退给我,如果没有安全返回钱就不会退还给我,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追回我那些钱

其它
2019-08-03 17:21: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该先去做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签了劳动合同,但自己手中没有一份。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必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所以员工可以根据这条规定要求单位归还所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
    2、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就要根据相关规定支付赔偿,如员工生病并在医疗期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3、医疗期结束,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 个人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劳动者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新招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者为保护自身利益,应积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关系到自身利益的事项如工资标准、保险福利、劳动条件等等。对于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采用相应的法律救济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2.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了解。
    劳动关系与其他民事关系相比,其突出的特点是具有某种形式上的人身属性。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应当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人单位管理者的统一安排下从事具体的劳动。
    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对劳动者来说就至关重要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深入了解用人单位的现实情况,尤其要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一般会反映出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要求。
    劳动者应结合自身情况,分析自己达到用人单位要求的可能性。了解这些有助于提高自身就业的成功率,降低就业过程中的机会成本。
    劳动者一旦决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尽可能地掌握和了解其文化特点,积极融入其中;如果不能融入其中,则应当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避免用人单位用不公正的规章制度限制或剥夺自己应享有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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