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2021-01-21 17: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夫妻离婚时会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是协议离婚,就必须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予以登记。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夫妻个人财产属于个人。

  2、夫妻婚内存在的债务,一般也是平均分配。

  3、不宜分割的财产如房屋等,可以由一方获得财产所有权,另一方应得份额由获得所有权的一方折价补偿。

  4、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或者离婚后生活明显有困难的一方可以适当的多分。

  5、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3、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中,子女问题,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三、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若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男女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根据协议离婚的条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即发给离婚证书,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的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协议离婚财产分配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予以登记离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找法网咨询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