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时一般会就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很多时候是在离婚协议中一并写明财产如何分割,但是有的时候也会选择在离婚后另行拟定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
男方: , 族, 年 月 日生,住址 身份证号 。
女方: , 族, 年 月 日生,住址 身份证号 。
协议双方已于 年 月 日在 市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下:
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 市 路 小区 号 层 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 方的共有份额归 方所有。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 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男方:
年 月 日
女方:
年 月 日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第一,财产归子女。实际上,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掌控,从法律上看赠予没有履行,所以大部分被认定无效。
第二,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所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第三、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等同于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怎么写的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像离婚协议,它只涉及到财产分割一项内容,所以内容更简单,写起来更容易。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找法网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