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咨询

你好,我和前妻的离婚判决书是2009年法院判决的,当时法院传票我没有到位,是女方起诉离婚的,而现在没有离婚证只有判决书算离婚吗

离婚
2019-10-06 14:31: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有子女的,离婚判决书应该对子女抚养的问题进行判决,如下: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以上规定,你们的孩子一岁,应该属于哺乳期后的子女了,你们之间可以就孩子抚养达成协议,如果达不成协议,按照有利于子女并结合双方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 1.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会判离
    2.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 最高院意见中视此种情形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离婚
    3.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与双方是否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没有关系。双方对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判决。
      
    一、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法院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院判决离婚和民政局协议离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拒不执行离婚协议约定内容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