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咨询

我和我老公离婚,但是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着,离婚以后,孩子我有权探望,最近他不让我看孩子,我能怎么做

离婚
2019-11-03 22:45: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女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男方拒不配合的,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您好。
    1、你们双方的书面协议时有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协议之后的个人存款购买的基金他方是无权分割的
    2、婚前的房产如果在婚后的出租期间,他方有共同经营付出行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共同经营付出行为,可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有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如果您父亲当时遗嘱中明确只给你,即为你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现今提出以离婚诉讼提起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可以的。 如要详细解答,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 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字,协议内容不违法,这份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和双方是否离婚后在一起同居无关。
      《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
    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