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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2020-11-10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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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条与欠条是两种不同的凭证,但是同样都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但是不能够将两者混为一谈,大家还是有必要做具体的区分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在于: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二、补借条有效吗

  补借条有效;根据我国《民法》与《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具备适格当事人、确定标的(行为的作为或不作为)、形式合法(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意思自治(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不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等合同要素,合同(借条、欠条等)就是合法有效受到法律保护的。

  根据我国《民法》与《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8、因被撤销而形成的合同无效情形。

  三、打借条的注意事项

  1、打借条务必规范打借条时尽量使用碳素等不易消褪、更改的墨水,借款金额前注明币种,并用大写汉字,同时还要在括号里填上小写的阿拉伯数字。规范的格式通常为“因何原因,向何人借款多少钱,借款利率是多少,在何时归还,欠款人署名,证明人署名,某年某月某日”。

  2、特别注意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3、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有的债务人原本就有意要逃避债务,在打借条时,故意找人代写。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如借条为打印稿,在欠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4、妥善保管借条要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等现象,保管的地方要安全、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质接触。同时,还应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

  5、要及时催款借贷期满后,债权人应及时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如债务人一时无法归还,则要求债务人签订一份还款协议。如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催收。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借条与欠条的区别主要在于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借条和欠条的区别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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