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了别人钱,借条应当写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支付方式和地点,担保人,违约责任,还钱的时间,以及争议解决的办法等,最后双方亲自签字。
借给了别人钱,借条应当写明以下几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法律的借条有效期通常是长期有效。但是借条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从借条确定的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出借人(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对于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借条,如期间向借款人主张过借款,那么一般自向借款人主张之日或者借款人明确拒绝还款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借条上不允许计算复利。复利又称为“利滚利”,是指对利息的归还约定一定的期限,若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中未返还利息,则未返还的部分计入本金计算利息。
找法网提醒您,民间借贷的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下同)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