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怎么写咨询

父母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会冻结子女名下的房产吗

2019-05-12 10:39: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子女无义务还款。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即: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如果债务超过遗产价值的,可以不予清偿,即子女无义务还款,自愿的除外。
  •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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