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贷时要填写保证人填写的我的电话号码吗? 要钱的人总是给我打电话。 我该怎么办?这件事对我不利吗? ,
消费者维权
2020-02-14 09: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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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银行贷款担保需要几个人?一般来说,没有明确规定说申请贷款必须要有担保人进行担保的,之所以要求提供担保,大多是因为借款人的资质条件不够好,贷款机构觉得有风险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如果是借款人收入稳定,并且个人信用良好,满足了有关贷款要求,那么申请贷款也是比较容易的。
当然,除了担保人之外,如果借贷人能提供有关担保物,也是可以申请贷款的,如房产、汽车等,在有物品担保的情况下,尽管借贷人个人资质一般,也是很有可能申请贷款的,不过,不同贷款机构规定不同,具体情况还需借贷人以有关机构规定为准。
因此,对于办理银行贷款是不是要提供担保人,其实还是要结合借款人的个人资质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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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贷款中债务追讨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追讨债务:
一、证明
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
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二、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
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三、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四、要注意
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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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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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