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怎么写咨询

2015年的歉收被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谢谢你

2020-02-15 22:48: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主债权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权利时,人民法院对于权利人因主债权而取得的各种从权利,也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履行达成新的协议或具体还款协议的,重新确认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应当认为原债权债务关系因得到重新确认而重新起算诉讼时效期间。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即使没有签订欠条,也是可以依法进行起诉的,不签借条,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下:
    1、借钱时,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
    2、借款时不要直接支付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出借款项转到对方名下的账户,并在备注中注明为“出借给某某”,做好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单据的保管工作;
    3、商谈借款时若通过QQ或者电话等方式的,保留QQ记录内容,或进行电话录音。
    有上述证据,起诉时法院通常可以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 1.让债务人基于道德的要求还钱,法律上是支持过诉讼时效后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
    2.在债务追讨过程中,超过了诉讼时效,还要看是否符合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如果存在,则可以认定为仍然可以继续主张权利进行追讨(除了主张权利,即你说的追讨,还有你曾经起诉;债务人曾经向债权人要求延期给付、提供担保、支付租金等等,也是可以中断;另外,你曾经和担保人、代理人、财产管理人主张也视为主张权利)
    3.尽量找到证据是最好了,例如电话记录、证人、签的文件,等等。
  • 借钱不还,有借条,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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