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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产税如何计算

2018-04-1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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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税自开征以来,受到十分关注。实际上,对于房产税的征收,每个地方政府对房产税都有不同的政策。房产税改革试点已经在上海和重庆开展,南京是否已经开征房产税?南京房产税如何计算?以下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南京房产税的计算标准。

  一、南京房产税如何计算?

  南京目前并未列入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不同于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收政策,因此南京房产税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来执行税收。

  南京房产税应纳税额根据从租和从价两种标准来计算。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二、南京房产税征收对象是什么?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因此南京市房产税征收严格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执行税收。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以上是房产税缴纳义务人的主体,只有明确了缴纳义务人才能顺利执行税收政策。

  南京市还没有开征房产税,目前房产的征税政策都需要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来征缴房产税费。南京市房产税应纳税额是根据从租和从价两种标准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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