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扣除6000元的办房产证费还没有房产契税是不是应当一切正常的花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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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有关契税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
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和房屋,均不征收契税。 据今天《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在“国税函[2004]1036号”的通知中,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作出规定,对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
而税总同时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对于非法定
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是在批复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的请示》时发出这一通知的,一并抄送各省、市财政和地税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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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和维修基金等费用可以由开发商代收,并按照法定程序上交相关部门,但不能将其作为交房条件之一,进行硬性规定,“如果业主想要自行缴纳,可以向开发商说明,若后者拒不交房,业主可以根据购房
合同进行起诉。”另外,已经向开发商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等费用,但逾期仍未办理房产证的,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承担
违约责任,“如果联系不上开发商,业主可成立业委会或临时维权小组,去工商部门查询开发商相关信息,与其进行交涉。
如果协商不成,还可走法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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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及时办理房产证,否则需要赔偿损失,甚至可以退款。
根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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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