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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的免责条款哪些必写

2019-11-05 11: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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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合同是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租赁关系一种保障,发生纠纷,可以根据租房合同进行解决和起诉,当然,租房合同在书写的时候也是要注意什么事项的。那么,租房合同的免责条款哪些必写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租房合同的免责条款哪些必写

  一、租房合同的免责条款哪些必写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二、租房合同违约怎么办

  1、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执行,拿房屋租赁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这时候房东还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租客可以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房东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三、租房合同范本包括什么内容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主体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

  2、房屋状况

  包括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3、租金支付

  租金的支付方式可以有现金、支票、汇票等方式。租金的支付期限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租赁用途,是指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的目的,包括从事生产经营和生活居住。房屋用途在建设时经规划部门确定,不允许当事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5、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是指出租人将房屋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的期限。我国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的部分无效。

  6、房屋维修责任

  为保证租赁期间房屋一直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双方应对租赁期间房屋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加以约定。

  7、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8、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租房合同的免责条款哪些必写”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了解租房合同的一些写法是很有用处的,可以解决很多问题,避免一些法律风险。若您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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