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咨询

房东租了一所房子,签了两份合同

2021-04-22 08:08: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该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对于承租人的效力之一就是支付租金。租金是租赁物使用收益,支付租金是承租人应对出租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约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就构成违约。
    但出租人解约前应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仍逾期支付,出租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 签两份合同,该两份合同的效力会有所区别,例如:
    1、如果是与不同的合同相对方,就同一合同标的签订合同,则可能会因无法对其中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从而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是就相同当事人,就同一标的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则后签订的合同属于对前一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 如果是与不同的合同相对方就同一合同标的签订合同,则可能会因无法对其中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从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就相同当事人就同一标的分别签订两份合同,则后签订的合同属于对前一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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