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咨询

4月28日我租的房子是宿舍楼。我签了一年的合同。房租付了半年,押金1000元。我刚在4月31日搬进来。我知道房间里没有信号,电话也进不去,这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我带了一个孩子。他们在半夜工作。声音太大,孩子哭了。他们整晚都没睡。吵得睡不着觉,而且租房的卫生间还是坏的,热水器也不是很好。合同中没有规定,如果租金和水未到期,将不予退还。我现在不想租。我能退还房租和押金吗?

2022-04-15 10:34: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承租人提前退租是其个人原因,属于承租人违约的话,那么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房租有可能无法全部退回。如果是由于出租人的原因或者是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此时未到期的房租及押金应全额退回
  •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
  • 因噪音而要求搬离,房东不退押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押金。《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