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客。我想提前三个月结账。房东拒绝退还三个月的租金和1000元押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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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可以视为变更合同。
如果协商不成,有可能构成违约,应缴纳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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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
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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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