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咨询

通过中介公司租房,合同为期6个月,我居住两个月后想不继续租,中介公司说可以办理转租,但要扣一个月押金作为转租费,当时签的合同里没有说明转租费的条款,我该怎么办

2019-07-11 09:20: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转租给他人,押金如何处理,可参考以下几点:
    1、房子已转租但未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押金可由第三方(现有租户)支付给你,合同到期后转为第三方,由房东重新出具押金收据。
    2、房子转租完成,合同重新签订的,该房屋已与你方无关,如合同期内你方未涉及违约,房东应如数全额退还押金。
    3、涉及违约,指你和房东当初签订的合同内,是否明确约定你方可以转租或不可转租,可以转租的押金是如何约定的,如何退还。如明确约定不可以转租,你方将涉及违约行为。房东可依照合同约定扣除部分押金作为违约金
    如合同内未明确约定是否可以转租,押金退还需你方与房东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即可。
  •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 工资卡可以证明你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如果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到时候可以去银行拉对账单和调取其他证据来证明你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按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应按照转正以后的待遇来计发并补足工资,单位应该交社保,并应补偿你之前社保中应由单位承担的金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补足试用期工资,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社保,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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