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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执行吗

2021-03-2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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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院执行当中,住房公积金本身就是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之一,对此如果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执行的,那么完全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执行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执行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被执行人,应视为被执行财产予以执行,完全是有法律依据的。

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执行吗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被执行人,应视为被执行财产予以执行,完全是有法律依据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执行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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