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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住房公积金比例标准

2021-03-29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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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对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之一,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需要为劳动者缴纳住房公积金,当然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有比例标准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国家住房公积金比例标准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国家住房公积金比例标准

  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国家住房公积金比例标准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程序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批准设立单位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号码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住房公积金的补缴

  (一)补缴条件

  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二)补缴手续

  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补缴办理

  1、单位填制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缴纳公积金最低比例不能低于员工工资的百分之五,而最高不能超过百分之十二,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国家住房公积金比例标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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