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材料包括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单位的证明材料、满足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提取公积金的条件需要符合退休、户口迁出本市、出国定居、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等。
北京市购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包括: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廉租房、危改回迁房、标准租私房、二手房,根据是否使用住房贷款,可提取的额度不同。
1.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使用购房贷款的,除政策性住房的其他情况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找法网提醒大家,使用购房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