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咨询

我的房子是17年前建造的,而南部的那栋是15年前建造的。现在他又拆毁又重建,挡住了我家的光线。他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这样的非法房屋能被拆除吗?

2022-03-09 11:1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需要拆除的。搭建构筑物未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该构筑物的存在并无合法依据。根据露台改建后的状况并结合生活常识,被告在露台上搭建构筑物后,构筑物顶面与房屋窗户的距离更为接近,对房屋存在更大的安全隐患
  • 房屋主人不在场,即使该房屋是违章建筑,也不能不经法律手续擅自拆除,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 如果房屋属于违建,会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但是,部分违建房屋是可以通过补办手续得以保留的。因此,当自家房屋被认定为违建房屋时,一定要先弄清楚是否可以通过补办手续或整改满足相关的建房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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