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咨询

98年小孩子出世,一直没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如今是不是能够 申请办理吗?

2020-03-01 21:3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到户口所在社区填报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社区或者单位盖章。下面,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知识内容。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所需材料:   
    1.到户口所在社区填报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2.户口(首页,父母页面,孩子页面),身份证,结(离)婚证,孩子出生证 原件+复印件   
    3. 2寸3口全家照4张   注:夫妻双方均有单位需要填4份申请表,5-6张2寸3口全家照片   
    4、无单位社区盖章。   到夫妻双方单位盖章,然后回社区交表   
    5、有单位单位发放独生子女费,无单位社区发放独生子女费   
    二、审批程序:   
    1、持夫妻双方户口、结婚证;   
    2、填写申请表;   
    3、夫妻双方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审批盖章;   
    4、街道办事处审批发证;   
    三、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规定支付:   
    (一)夫妻双方为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二)一方为职工,另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丧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全部承担;   
    (三)城镇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解决;   
    (四)离开原工作单位的人员,有聘用单位的由聘用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但尚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承担;没有聘用单位且已经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按照第
    (二)项和第
    (三)项之规定处理;   
    (五)农村居民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 办理独生子女证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独生子女证补办:
    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注明是否存在再婚、超生)。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一家三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再婚家庭应当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丧偶家庭应附死亡证明
  • 当双方离婚时,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对于大部分省市,领取第二胎指标还是非常困难,细则执行上要根据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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