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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取保候审吗

2021-04-29 15: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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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案件的流程是我们比较熟悉的,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如果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话,往往需要通过检查院来进行审查起诉,那么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不可以取保候审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取保候审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需要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法》关于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取保候审吗

  二、哪些人不能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根据《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保证人具有哪些义务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承担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取保候审吗的相关内容,如果想要取保候审的话,要满足出保候审的条件,才能够取保候审。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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