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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书交给谁

2019-09-11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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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保候审是我过刑诉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它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相比被关押起来,它是有一定的自由活动空间的,当然,最终还是要受处罚的。那么,取保候审申请书交给谁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取保候审申请书交给谁

  一、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要求取保候审人遵守取保候审规定,保证随传随到,并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犯罪嫌疑人可正常工作和生活,相当于我们在影视片中看到的西方国家的保释。

  我国近年来的刑事政策之一就是"慎用羁押"措施,对于轻微刑事犯罪一般不采取羁押措施,因此,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逮捕后,犯罪嫌疑人及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申请取保候审,而且成功率比较大。

  二、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

  取保候审申请书

  XXX县公安局(或检察院、法院):

  我叫李XⅩ,男,住XⅩ市XX区XX路X号,是你局(院)刑事拘留(逮捕)的李四的父亲,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现申请对李四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1、李四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李四一贯表现良好,从来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生活中能礼貌待人,工作认真负责,近年来被单位多次评选为先进工作者,本次殴打唐山的行为是在唐山反复挑衅下才作出的冲动行为,而且唐山的受伤是两个人在互相撕打过程中被摔在地上形成的,李四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唐山受到的伤更是预料不到的,我们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

  2、李四涉嫌的犯罪行为,对李四采取取保候审尚完全可以防止发生《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列举的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条件。

  以上文所述,李四一贯表现良好,不可能实施新的犯罪;不可能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不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 不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不具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可能。

  3、我作为李四的父亲,愿意为李四当保证人或提供保证金,并监督李四,遵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并保证随传随到,遵纪守法,不干扰证人作证,不伪造证据串供,保证你局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李四完全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不符合逮捕条件,恳请贵局对李四取保候审,给李四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在此,我代表李四及全家人对你们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申请人:李XX

  XX年X月X日

  三、取保候审申请书交给谁

  被公安执行逮捕后,案件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这个阶段属于侦查阶段,案件就交由公安局管辖,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应当交给公安局办案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就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批准由办案机关进行审查决定,做出答复。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交给谁”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若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申请取保候审,是要写取保候审申请书的,写好之后案件归哪个部门管就交给谁,一般在侦查阶段是交给公安机关。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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