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咨询

您好 请问:8年前我老公收赃办理过一次取保候审 现在又犯事了 还能再办理取保吗

刑事辩护
2019-05-07 10:04: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满18周岁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一、适用条件   
    1、正面条件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④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⑤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⑥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   如果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再次取保候审,在办理取保候审的同时,法院会留下犯罪嫌疑人的联系方式,法院在开庭时,会按照留下的联系方式,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开庭。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法院是被人保的,法院也可以通知担保人开庭时间,然后由担保人会同监护人,带领犯罪嫌疑人到案开庭。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会变更强制措施,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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