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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事故,与一辆沒有商业保险,不可以上道的车相碰,我的车有商业保险,可是另一方不拿一切花费咋办,如今人到医院门诊平躺着,车子也报费了,如今有关车辆和人身伤害赔偿咋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0-02-17 10:59: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汽车事故车报废保险理赔

    一、 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1)汽车所有人拿着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经达到了报废使用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没有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因交通事故需要进行报废的车辆,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拿着《通知书》可以自己选择一家合格的回收汽车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车主拿《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按照规定要上报审批,办理车辆报废登记。

    二、拿着材料投保的保险公司
    准备的材料有:保险单证、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单、车辆牌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故车辆证明材料、汽车报废通知单。
    带好材料前往保险公司去申请,车辆报废保险理赔。按照国家法定的赔损率算理赔的金额。每一家保险公司都有一套完整的理赔系统。车损险保额的年6%折旧来计算的,而折旧年限则是根据行驶证初次登记来算。
  • 车辆报废保险能退吗,  保险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该保险由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出了特别规定,应优先于保险法的一般规定得以适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如何延缓车辆报废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A、《四川省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从这个规定看,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受害人不能获得双重赔偿,但是该条仅规定了医疗费不可兼得,并没有涉及其他费用,但这也表明了立法态度,可能代表了今后的立法方向是实际支出费用不得重复赔偿,其它项目可以重复赔偿的模式。
  • 人身伤害的赔偿费用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一般伤害涉及以下赔偿费用。
    (1) 医疗费。医疗费具体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治疗费、检查费、住院费、护理费以及其他医疗费用。
    (2) 与医疗有关的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包括受害人本人和护理人员的必要交通费。对陪护人员过多或受害人不安心医院治疗,多次往返回家的不必要交通费用,不应列人赔偿范围。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应比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认定并列入赔偿范围。
    (3)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4) 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受害人本人和护理人员的误工损失。
    (5)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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