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怎么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

2020-12-31 13: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我们都知道,我们如果在别的城市上班的话,一般来说都是缴纳别的城市的一个公积金,对于公积金来说,公积金可以用来贷款或者是提取公积金,如果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需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怎么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怎么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

  需要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会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资料审核通过之后,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且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督促还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怎么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怎么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相关内容,公积金有的地方可以支持异地贷款,有的地方不支持。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