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该婚前购买的房产不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或将配偶名字也登记在房产权属证上外,应为其个人财产。
登记
结婚前,一方于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支付了购买房屋的全部价款,已经完成了房屋
买卖合同中的买方全部主要义务,也就是说已经完成了购买行为。
虽然该房屋实际交付或办理产权登记发生在结婚后,但这只是售房方单方履行
合同义务,并没有本质上改变购房款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婚前支付的购房款只是在婚后发生了形式上的变化。
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或将配偶名字也登记在房产权属证上外,该房屋仍应当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成立或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