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可以说是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农民们自愿购买的自我养老保险。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农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农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是怎样的?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是多少?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业务办理程序:
1、参保登记:
(1)农民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村级初审;
(3)乡(镇)审查并建立参保人基本信息数据库;
(4)县农保中心审核,建立参保信息库。
2、保费缴纳:
(1)参保人保费每年定期存入“新农保联名卡(折)”;
(2)信用社代扣缴费;
(3)县农保中心确认到帐,建立个人账户。
3、领取申报:
(1)发放领取通知书;
(2)农民申报(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村级初审;
(4)乡(镇)审查;
(5)县农保中心核定待遇。
4、待遇发放:
(1)县信用社开立存折(卡);
(2)养老金按月转入信用社代发;
(3)农民到信用社网点(或村级代办信用社服务点)领取。
5、关系转入:
(1)农民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和转入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
(2)转入村初审;
(3)乡(镇)审查并为转入人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
(4)县农保中心审核;
(5)建立参保信息库和办理转入手续。
6、终止保险:
(1)本人、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申请(填写注销登记表,提供证明材料);
(2)村级初审;
(3)乡(镇)审查;
(4)县农保中心核定个人账户余额;
(5)支付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1、在参保的时候,补缴参保前没交费年限的,所缴纳养老保险基数统一按照办理参保缴费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照0.6计算;参保后补缴参保前没交费年限的,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缴费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按照20%计算。
2、在参保时处于12月31日之前的,补缴以前的缴费年限时的缴费基数可以按照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算;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当地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3、对于你的个人账户来收,参保人员补缴期间的个人账户应该按照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最近几年,国家也是也来越重视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不但将城乡养老并轨提上了日程,而且鼓励并且支持农村居民在没有参加城镇社报道情况下回到户籍地参加新农合保险。因为新农合诞生时间不长,所以许多参加新农合的都面临着缴费年限不够,于是也就有了一次性补缴了。
月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户总额=139。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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